
震怒!上海105岁老人摔成重伤昏迷,救护车出小区竟被拦5分钟!保安一句“只进不出”,撕开多少物业的遮羞布?附普通人应急避坑指南
先问大家一个扎心的问题:如果凌晨两点,你家105岁的老人,起夜时一头摔倒,血流如注、当场昏迷,你拼了命打120,救护车好不容易到了小区,却被保安拦在门口,说“规定只进不出”,非要绕远路,耽误5分钟,你会疯吗?
我敢说,换做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崩溃。5分钟,对我们来说,可能只是刷两条短视频、喝一口水的功夫,但对一个头部重伤、昏迷不醒的百岁老人来说,每一秒都在和死神赛跑,每一分钟都可能决定生死。
这件事,不是我编的,是真实发生在上海的悲剧(万幸最后老人保住了命),1月31日凌晨,全网炸开了锅,直到现在,讨论都没停过。我翻遍了人民网上海频道、环球网、新民晚报等权威媒体的报道,也看了家属的口述和现场相关画面,交叉验证了所有细节,今天就以一个老媒体人的身份,不唱高调、不站立场,就跟大家好好唠唠这件事,唠唠这件事背后,藏着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危机,还有那些能救命的实用知识——毕竟江西炒股配资平台,谁也不敢保证,自己和家人不会遇到紧急情况。
展开剩余91%先把时间线拉回1月31日凌晨,咱们一步步还原现场,每一个细节,都来自权威媒体披露,没有一句谣言。
地点在上海某小区,主人公是105岁的孟阿婆。百岁老人,身子骨再硬朗,也经不住磕碰,更何况是深夜起夜。当天凌晨2点左右,孟阿婆像往常一样起床起夜,没留神脚下,一下子摔倒在地,额头重重撞在了桌角上。
家属听到动静,赶紧跑过去,眼前的一幕,让他们魂都吓飞了:孟阿婆满脸是血、满身是血,血流如注,已经陷入了深度昏迷,叫她完全没有反应。“当时整个人都懵了,脑子一片空白,就知道哭着喊阿婆,然后手忙脚乱地打120。”家属孟先生后来接受采访时,声音还是发颤,能听出当时的绝望。
120急救电话接通后,家属一边焦急等待,一边试着给孟阿婆止血、保暖,可看着老人额头不断涌出的血,看着她毫无生气的脸,每一秒都像煎熬。他们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救护车快点来,再快一点。
凌晨的小区,很安静,没有车流,没有人流,按说救护车能一路畅通。没过多久,救护车就赶到了小区,急救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冲上五楼,对孟阿婆进行简单的急救处理后,小心翼翼地把老人抬上担架,又快速抬下五楼,送上救护车。
到这里,一切都还算顺利,家属悬着的心,稍微放下了一点点——只要救护车能尽快赶到医院,老人就多一份希望。可谁也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们所有的期待,都变成了愤怒和无助。
救护车司机很有经验,知道百岁老人耽误不起,特意选了小区最短的路线,准备从小区东门驶出,直奔医院。可就在救护车开到东门门禁处,准备出去的时候,当班保安却拦了下来,语气很坚决:“不行,这个门只进不出,你们得绕路,从别的出口走。”
急救人员当场就急了,大声跟保安解释:“师傅,车上有百岁老人,头部重伤昏迷,血流不止,情况特别紧急,耽误不起!麻烦你抬杆放行,就这一次,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家属也围了上来,苦苦哀求,对着保安说好话:“师傅,求你了,老人都105岁了,摔得这么重,再耽误下去,就来不及了!平时这个门是只进不出,可今天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呀!”
可不管急救人员怎么解释,不管家属怎么哀求,这位保安始终不为所动,死死守住门禁,就是不抬杆,反复强调“这是规定,我不能违反”。
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气得浑身发抖。规定?什么规定,能比一条百岁老人的命还重要?你是保安,你的职责是守护小区居民的安全,而不是拿着死板的规定,充当“冷血的守门人”!
急救人员没办法,看着车上昏迷的孟阿婆,看着家属绝望的眼神,只能无奈地倒车,绕路前往小区另外一个出口。就这一绕,整整耽误了大约5分钟。
可能有人会说,不就是5分钟吗?至于这么大惊小怪的?
我告诉你,真的至于。尤其是对于头部重伤、昏迷不醒的老人来说,急救的黄金时间,只有4-6分钟。医学上有一个说法,头部外伤后,每延迟1分钟,脑组织缺血缺氧就会加重一分,致残率、死亡率都会大幅上升。5分钟,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足以让一个家庭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万幸的是,孟阿婆命大。经过医院的紧急抢救,老人最终脱离了危险,没有伤及颅内,但额头还是留下了长达7厘米的豁口,造成了严重的皮肤软组织裂伤,后续还需要慢慢休养。家属后来感慨:“还好老人命硬,要是再耽误几分钟,后果真的不敢想,我们这辈子都过不去这个坎。”
事情被曝光后,全网瞬间炸了。网友们的愤怒,几乎要溢出屏幕,大家纷纷指责当班保安的冷血、死板,指责小区物业的管理混乱。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不一样的声音,引发了巨大的争议。今天,我就把这些争议点摆出来,不偏不倚,好好点评一下,也帮大家理清思路——毕竟,我们关心这件事,不只是为了发泄愤怒,更是为了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的悲剧。
第一个争议点:保安到底有没有错?有人说,保安只是按规定办事,他没有权力违反小区“只进不出”的规定,出错的不是保安,是小区的规定太死板。
对于这个说法,我只想说:放屁。保安按规定办事,本身没有问题,但前提是,这个规定不能凌驾于生命之上。
首先,我们来看权威媒体披露的一个细节:小区物业经理后来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特种车辆在紧急情况下,是不受“只进不出”规定约束的。也就是说,救护车作为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救援任务时,有权从小区任何一个出口通行,保安完全可以抬杆放行,这并不违反规定。
其次,当班保安给出的理由是,事发当时,小区门禁的两种打开方式——电脑系统开门、遥控钥匙开门,全部失灵了,他没办法开门。可记者在现场调查时,并没有发现门禁系统有任何故障的迹象。物业经理也表示,已经联系专业人员前来检修,言外之意,门禁系统到底有没有故障,还不确定,保安的说法,目前还没有得到证实。
退一万步说,就算门禁系统真的失灵了,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保安就不能手动抬杆?就不能联系物业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开门?显然不是。他只是懒得动、懒得变通,只想抱着“规定”当挡箭牌,逃避自己的责任。
我在媒体行业待了十几年,见过很多保安,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有责任心的,遇到紧急情况,都会主动伸出援手。但也有一些保安,把“按规定办事”当成了自己的“免责金牌”,变得冷血、麻木,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是什么。保安的职责,是守护居民的安全,而不是机械地执行规定。当生命和规定发生冲突时,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这是最基本的人性,也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所以,在我看来,当班保安,有错,而且错得很明显。他的错,不是错在“按规定办事”,而是错在冷血、麻木、缺乏变通能力,错在把死板的规定,看得比一条百岁老人的命还重要,错在忘记了自己作为保安的初心和职责。
第二个争议点:小区物业到底有多大责任?有人说,保安个人的问题,和物业没关系,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物业。
这个说法,更是站不住脚。保安是物业招聘的员工,是物业的一份子,保安的行为,代表的就是物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态度。这件事,表面上看是保安个人的问题,背后暴露的,却是小区物业深层次的管理漏洞,是物业对员工培训的缺失,是物业对居民生命安全的漠视。
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物业平时做好了员工培训,明确告知保安,特种车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受门禁规定约束,遇到紧急情况该如何处理,该联系谁,这位保安还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吗?
如果物业平时做好了门禁系统的维护,确保门禁系统能够正常使用,就算遇到紧急情况,也不会因为门禁失灵而耽误时间,这件事还会发生吗?
显然不会。物业经理后来表示,会加强对小区工作人员的培训,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这句话,听起来更像是一句敷衍的场面话。如果平时不重视,不做好培训和维护,就算说了再多的“杜绝”,也只是空谈。
而且,根据权威媒体报道,类似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很多小区,都存在保安死板执行规定、物业管理混乱的问题,只是这一次,涉及到105岁的百岁老人,才引发了全网的关注。
所以,这件事,小区物业,必须承担主要责任。保安的冷血,是个人素养的问题,但物业的培训缺失、管理混乱,才是这件事发生的根本原因。
第三个争议点:遇到这种情况,家属和急救人员,有没有更好的应对方法?有人说,家属当时应该更强势一点,直接跟保安硬刚,或者赶紧报警,让警察来协调,这样就能少耽误一点时间。
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完全正确。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当时家属面对的,是昏迷不醒、血流不止的百岁老人,心里满是恐惧和绝望,脑子一片空白,根本来不及冷静思考,更别说跟保安硬刚、报警协调了。换做任何一个普通人,在那种情况下,都很难保持冷静。
而急救人员,虽然有经验,但他们的首要职责,是照顾好车上的病人,确保病人的生命安全,他们没有权力强制要求保安开门,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和保安纠缠——毕竟,每多纠缠一秒,病人就多一分危险。
但话说回来,这件事也给我们所有人都上了一课:遇到紧急情况,光靠哀求、光靠解释,有时候是没用的,我们必须掌握一些实用的应对方法,才能在关键时刻,为自己和家人争取更多的时间,保住一条命。这也是我今天写这篇文章的核心目的之一——给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应急避坑指南,让大家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不至于手忙脚乱,不至于因为不懂方法而耽误时间。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核心知识点: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更是明确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简单来说,就是不管是小区保安、收费站工作人员,还是普通车主,只要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都必须无条件让行,不得阻拦,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广西就曾发生过一起类似的事件,一辆救护车紧急鸣笛1分半钟,教练车却拒不避让,最终教练车驾驶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所以,以后如果遇到救护车被阻拦的情况,不管是家属,还是急救人员,都可以直接明确告知阻拦者:“你现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通行,是要被罚款、拘留的!” 很多人,之所以敢阻拦,就是因为不懂法律,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只要你点破这一点,很多人都会害怕,都会主动放行。
其次,如果阻拦者仍然拒不放行,不要跟他过多纠缠,赶紧报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早就下发过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树立“救急就是警情”的意识,第一时间接警,主动采取措施协助急救车辆通行,必要时,还会派出警车开道引导。也就是说,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报警,警察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协调处理,强制要求阻拦者放行,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耽误的时间。
在这里,我还要给大家一个重要的提醒:报警的时候,一定要说清楚这几点,才能让警察更快地赶到现场,更好地协助处理:1、 明确说明地点(具体到小区名称、哪个门、具体位置);2、 明确说明情况(救护车被阻拦,车上有危重病人,情况紧急);3、 明确说明阻拦者的态度(拒不放行,坚持按规定办事)。
除此之外,还有几点实用的建议,大家一定要记好,关键的时候,能救命:
第一, 家里有老人、小孩,或者有危重病人的,一定要提前了解自己小区的应急通道位置、救护车通行路线,提前跟小区保安、物业负责人打好招呼,说明情况,这样遇到紧急情况,就能少走很多弯路,避免被阻拦。
第二, 平时可以多了解一些应急知识,比如如何止血、如何急救,遇到紧急情况,不至于手忙脚乱。同时,也要让家里的老人、小孩,了解一些基本的应急常识,知道遇到危险,该如何求助。
第三, 如果是车主,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警车,一定要主动避让,不要占道、不要抢行。这里给大家普及一个“45度让路法”:当遇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时,如果是同一路段,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且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45度变道让行;如果是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必要时停车让特种车辆先行;如果是单一车道,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
第四, 大家还要知道,如果因为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而造成自己的车辆违法(比如闯红灯、压线),是可以申请撤销处罚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大家不用担心被罚款、扣分,放心避让就好。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关心这件事?这件事,跟我们普通人有什么关系?
我想告诉大家,这件事,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没有一个人可以置身事外。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家人,都有老去的一天,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紧急情况,都有可能需要救护车的救援。今天,被阻拦的是上海105岁的孟阿婆,明天,被阻拦的,可能就是你,可能就是你的家人、你的朋友。
我们关心这件事,不是为了发泄愤怒,不是为了指责谁,而是为了要求一个公道,为了督促物业加强管理,为了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为了让每一个保安、每一个普通人,都能明白:生命至上,规则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用来束缚人的,更不是用来漠视生命的。
我们关心这件事,也是为了从这件事里吸取教训,掌握一些实用的应急知识,让自己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不至于手忙脚乱,不至于因为不懂方法、不懂法律,而耽误宝贵的救援时间,不至于让自己留下终身的遗憾。
而且,这件事,也暴露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虽然我们一直强调“生命至上”,虽然相关的法律也明确规定了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因为不懂法律、因为死板、因为冷血,漠视生命,阻碍特种车辆通行。四川曾有一辆救护车,因为12元过路费,被拦在收费站24分钟,最终还是家属缴费后才得以通行;北京也曾发生过“急救车3公里开40分钟”的事件,因为少有车辆愿意避让,导致伤者延误治疗,最终死亡。
这些悲剧,本不该发生。如果保安多一点变通,多一点人性;如果物业多一点责任,多一点培训;如果每个人都多一点善良,多一点法律意识;如果相关部门多一点监管,多一点督促,这些悲剧,就都能避免。
有人说,这个社会,越来越冷漠了。但我不这么认为。我看到,很多网友,在看到这件事之后,纷纷发声,指责保安的冷血,关心孟阿婆的安危;我看到,很多地方,都在加强对保安的培训,加强对特种车辆通行的保障;我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应急知识,开始主动避让特种车辆。
我相信,这个社会,依然是温暖的,依然有很多善良的人,依然有人把生命放在第一位。而我们能做的,就是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多一点善良,多一点变通,多一点法律意识,多一点责任担当。
对于当班保安,我不想再过多指责,毕竟,事情已经发生,孟阿婆也已经脱离了危险。但我希望,他能从这件事里吸取教训,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能多一点人性,多一点变通,不要再来一次“死板执法”,不要再漠视一条生命。
对于小区物业,我希望,不要只停留在口头承诺上,要真正落实好培训工作,加强门禁系统的维护,加强对员工的管理,真正把居民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不要再来一次“管理混乱”,不要让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对于相关部门,我希望,能加强对物业的监管,加强对特种车辆通行的保障,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阻碍特种车辆通行行为的处罚力度,让那些漠视生命、阻碍救援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让“生命至上”,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让每一辆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都能畅通无阻,让每一个需要救援的人,都能及时得到帮助。
对于我们普通人,我希望,大家都能记住这件事,记住那些能救命的应急知识,记住“生命至上”的道理。以后再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主动避让;以后再遇到类似的紧急情况,知道该如何应对,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最后,我想问问大家,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你觉得,当班保安有错吗?小区物业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吗?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你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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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耽误,容不得半点漠视。愿每一条生命,都能被温柔以待;愿每一辆急救车,都能畅通无阻;愿每一个善良的人,都能被世界温柔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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